从政治概念到法律命题——对“以人为本”的法律及其方法的几点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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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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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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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之精髓不仅在于其建构的力量,更在于其批判的精神。就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法律观而言,它要求法律把自己的根基建立在常人生活和常人的伦理实践之中。它的适用不应局限于研究一条具体的法律规则,而要以生活世界之伦理法则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沟通制度与生活的两界,把法律作为一项追求"正直"美德的整体人类事业来实施、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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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人为本 政治概念 日常伦理 法律命题 法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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