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综合性少年法庭,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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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路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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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南京,2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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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应当扩大少年法庭的职能,把少年犯罪、少年违法和侵害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统一纳入少年法庭的范畴。在江苏省27家法院的试验结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建立综合性的少年法庭后,必须注意处理好审判与维权的关系,注意做好对失足少年的司法保护工作,注意扩大办案的效果,动员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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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少年法庭 司法保护 少年犯罪 |
文章编号: | 1006-1509-(2002)02-00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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