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立案有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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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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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个人贪污 5000元以上,或者虽不满 5000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应予立案。 受贿案的立案数额也是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或者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也应立案。 挪用公款的立案标准有3条: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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