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闻背景: 在锦州市政协十一届一次全体会议上,民革锦州市委提出一项“特别”提案:建立市长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约见制度。此提案得到市政府的重视。经过认真讨论、研究,锦州市政府于今年5月决定建立市长与代表、委员定期约见制度,由锦州市政府督察室负责约见的具体安排。 据锦州市政府督察室负责同志介绍,约见制度建立后,每年从3月开始,市长和各位副市长分别定期与代表、委员们约见,约见人数为代表、委员各2~3位。由督察室与被约见人事先沟通,提前两天将内容报送有关领导。约见次数为:市长和各位副市长每年至少约见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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