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封建社会律师制度实施的障碍 |
| |
作者姓名: | 张宇璇 |
| |
作者单位: |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河南,三门峡,472000 |
| |
摘 要: | 儒家思想中“和为贵”、“以礼治国”的观念 ,使封建社会鄙视法律、厌恶诉讼 ;封建社会司法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秩序 ,审判方式采取漠视当事人权利的纠问制 ,取消了诉讼代理和辩护的合法性。由于缺乏制度的规范和行业自律 ,“讼师”职业行为呈现混乱与无序状态 ,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该职业的形象和信誉。
|
关 键 词: | 封建社会 律师制度 障碍 |
文章编号: | 1009-8267[2003]09-0106-02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