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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重新任命应根据法律的规定
作者姓名:武春
摘    要:是否需要重新任命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地方政府每届任期五年.政府分别由政府正副职和政府工作部门正职等组成.新的一届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因而,政府的任期为五年,其组成人员换届时要重新选举或任命.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代会产生.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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