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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权者的抛物线人生——山东省黄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新亮犯罪实录
引用本文:赵建元.弄权者的抛物线人生——山东省黄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新亮犯罪实录[J].党员干部之友,2002(8).
作者姓名:赵建元
摘    要:2002年5月27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山东黄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新亮有期徒刑12年。从一名普通工人到国家干部,从享受副厅级待遇的国企一把手沦为阶下囚,弄权一时的王新亮付出了沉重代价,伴随着他人生的悲喜浮沉,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的起落兴衰。在短短10年间,山东省黄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创建之初的辉煌走向衰败,直至濒临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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