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决定解决财政困难旗县欠发工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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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实施过渡性转移支付解决财政困难旗县1994年度以前欠发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一)自治区财政此次对部分财政困难旗县给予补助,主要是利用中央财政给予的转移支付资金。自治区在确定转移支付补助数额时,以旗县为基础进行测算,但具体实施时又转移至盟市一级,需各盟市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原则和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二)此次转移支付的目的是解决财政困难旗县1994年以前(包括1994年)年度欠发的职工工资。转移支付属一次性补助,其它工资性的问题均由各盟市、旗县努力增收自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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