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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摘    要:正素,通愫,本色、真情也。曹植诗云:愿诚素之先达兮。豪,具有高超才智与品德的人。《冠子博选》记:德千人者谓之豪。素豪,即本色英雄,意在不事张扬,真诚打造伟业。素豪律师事务所由全国十佳律师、原宁波市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杰领衔,于2000年因国家对国办所实行改制而在原律师楼上崛起。素豪的生存与发展,在于其秉承原国办所长期运作而形成的一整套严格、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在于其持续地对员工进行各项专业训练与业务技能的提升;在于其建立的各种旨在保证客户实现目标的合作工作方式。素豪的宗旨:不断地调整并提高自身素质;最大可能地满足现代客户对法制的需求;于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发展。素豪于2001年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拥有强大的公司与证券法律服务专业律师团队,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广泛的社会资源、卓有成效的合作机构以及战略投资者的增值服务等。在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公司的设立及治理结构的完善、并购重组、破产和清算等方面有许多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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