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何罪之有?——二论武金林案件的教训
摘    要:武金林,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处的唯一“罪行”是,他“丧心病狂的写信给中央”。这封信也是定案的唯一“罪证”。一个新中国的青年工人,给中国共产党中央写信,对党和国家大事,“谈一点不同的看法,提一点不成熟的建议”,就算犯了“反革命罪”吗?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