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相隐”法律思想的源流及其当代价值 |
| |
引用本文: | 陈小葵.“亲亲相隐”法律思想的源流及其当代价值[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8(2):36-38. |
| |
作者姓名: | 陈小葵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河南,郑州,450002 |
| |
摘 要: | "亲亲相隐"是先秦时期的儒家最早提出的思想主张,随着汉代之后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它逐渐成为中国古代刑法中非常重要的原则和制度.作为儒家伦理、法律思想的直接体现,"亲亲相隐"不仅有其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法律价值,即使对于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也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关 键 词: | "亲亲相隐" 古代 刑法 亲亲相隐 法律思想 意义 法治建设 法律价值 特定历史 伦理 制度 原则 中非 刑法 古代 中国 历史演变 官方意识形态 儒家思想 汉代 思想主张 先秦时期 |
文章编号: | 1009-3192(2008)02-0036-03 |
修稿时间: | 2007年12月6日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