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在沪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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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灵,胡文亚[摄影].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在沪启动[J].检察风云,2010(10):3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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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灵 胡文亚[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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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4月19日,上海市举行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签约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启动仪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以及公、检、法有关领导联合会签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并为全市“合适成年人”代表颁发证书。目前,上海全市已有225名“合适成年人”,共计448人/次进入看守所开展工作,1523人,次参与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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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制度 未成年人 人参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合适成年人 2010年 刑事司法 党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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