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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代表建议不宜直接问责
作者姓名:臧必飞
作者单位:江苏省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规定"一府两院"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时,对延误时限,答复问题不实,答复后不兑现等情形进行问责。笔者根据多年办理工作实际,认为这极为不妥。

关 键 词:代表建议  问责  地方人大常委会  一府两院  办理工作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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