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关于人大常委会例会议题的提出 ,各地的做法不尽一致。据了解 ,有的是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 ,即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分别提出 ,由主任会议确定 ;有的是由各专门委员会 (县级人大常委会由办事机构 )提出 ,交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根据工作要点安排 ,结合“一府两院”临时动议提出的相关议题 ,由主任会议履行讨论程序 ,走一下形式 ,确定会议召开时间而已。应当肯定的是 ,以上这些做法 ,都是各地依据《地方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 ,结合自身实际而采取的常规性做法。但从保证议题选取的民主性、科学性以及人大常委会充分代表人民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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