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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举证责任倒置
作者姓名:姜文明  邹文国  曹爱娣
作者单位:山东轻工业学院社会科学系 山东济南250100(姜文明,邹文国),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 山东济南250001(曹爱娣)
摘    要:举证责任倒置是免除了当事人一方的举证责任,由另一方当事人来承担举证责任的后果,实际上是败诉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本文从举证的难易、证据距离当事人的远近以及当事人收集证据能力的强弱、立法的宗旨、举证的目的等方面阐述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必要性,阐述了举证责任倒置应注意的几种问题。

关 键 词:举证责任倒置  特殊侵权责任  举证
文章编号:1008-6153(2005)05-01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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