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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建立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作者姓名:韩珺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
摘    要:我国法律环境的现实状况表明构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决不可照搬西方国家的规定.法律环境的内在制约决定了我国该项制度的构建必然体现过渡性、阶段性,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律师职业的发达及法律援助制度等配套措施的健全而逐步调整完善,最终达到当事人充分举证、交换证据,而法官完全中立裁判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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