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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侨事业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财政部,侨办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侨办:为了规范和加强华侨事业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改善归难侨基本生活条件,促进华侨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财政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华侨事业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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