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罪犯改造工作的“向后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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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子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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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7年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提出了“三个延伸”,即以罪犯改造为中心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强调“要继续实行改造工作的‘向前、向外、向后延伸’,动员全社会都来参与、支持改造工作”。《监狱法》贯彻了这个精神.并在不少条文中体现出来,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本文仅就罪犯改造工作的“向后延伸”问题谈点认识和建议,着重论述一下“向后延伸”的必要性与艰巨性.以期引起重视,共同探讨。一、罪犯改造工作“向后延伸’购必要性所谓“向后延伸”,是指在改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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