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起案件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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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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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蔡某、陆某不服公安机关冻结收取税务保证金复议案。蔡某、陆某两申请人在湖南投资办厂。1999年12月,两人到某地业务单位追讨货款时,被申请人———公安局涉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以偷税为由,将蔡某、陆某刑事拘留。该支队于1999年12月21日27日两次冻结蔡某货款共计10万余元作为税收保证金,并于2000年1月8日收取其税收保证金3.8万元;于1999年12月27日、1999年12月2日对申请人陆某两次收取税务保证金共计2.5万元。两人以某公安局超越法定职权为由,向湖南省公安厅提起复议,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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