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文书对警察行为的规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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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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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谨慎使用武力、武器和警械 由于负有制止违法犯罪的职责,警察职业非常危险,对于世界上每年在保护公民和国家的行动中牺牲的警察,我们虽然没有全面的统计数字, 仅就中国而言,每年就超过400人。警察在保护他人时,首先必须能够保护自己。因此,《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首先确认“鉴于执法人员的工作是项极其重要的社会服务, 因此有必要维护其工作条件和地位并在需要时加以改善”,"对执行人员生命和安全的威胁必须看成是对整个社会安定的威胁."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可以使用武力和武器。 另一方面, 使用武力和武器是一种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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