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细说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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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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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开始施行。本刊记者就人们关心的有关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解释》的起草人之一陈现杰博士。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立法中早有体现说到《解释》的法律渊源,陈现杰法官说,首先应该说明的是,制定《解释》的依据是《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120条是《解释》的法律渊源。《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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