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疑案应否得到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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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志宏.刑事疑案应否得到国家赔偿[J].人民公安,20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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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志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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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某市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杀人案时,发现屠户罗某父子有重大嫌疑。因刘父逃跑,只抓捕到其子罗某。罗某供述:因与被害人王某发生口角,扭打中其父顺手用秤砣砸了王某脑袋。罗某虽然承认在场,但否认自己参与。经鉴定,被害人头上的致命伤系罗家秤砣所致,伤口周围遗留下的微量猪肉末来源于罗家当天所屠宰的猪。1996年9月,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罗某父子。后因罗父在潜逃中病死,考虑到已无法进一步获取罗某犯罪的直接证据,1998年1月县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的规定对罗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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