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嫖娼染艾滋自杀 教唆者构成犯罪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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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明锁.少年嫖娼染艾滋自杀 教唆者构成犯罪吗[J].人民公安,2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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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明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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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张某与王某系同事,原先两人关系一直较好,1999年,两人所在的公司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自以为有较大把握的王某在竞争中落选,而张某却出人意料地脱颖而出,王某认为是张某在其背后使了坏,于是,遂对其怀恨在心,一直想寻机报复。2000年2月,王某趁张某出差之机,将张某年仅15岁的儿子带到家中给其看了黄色录像,然后连哄带骗将其带到该市某发廊,任其与外来打工妹刘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不久,张某的儿子因此感染上了艾滋病,经多方医治无效,同年12月,张某的儿子在绝望中自杀身亡。经侦查发现,王某本人事先并不知道刘某为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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