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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摘    要:局长调离,新局长未到任,在法律文书上该使用谁的签章编辑 同志:我分局局长因工作变动调离已有月余,但是目前在办理各类法律文书时,仍使用他的个人私章(即局长的签章)。请问:这样做是否妥当?因为新局长尚未到位,工作暂由政委主持,也无人过问这个看似简单实际涉及单位领导法律责任的严肃问题。 陕西时伟岭时伟岭同志:公安机关在办理各种案件的过程中,都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在法律文书上签章的负责人应当对该事项负责。因此,原负责人已经调离的,不应当再使用他的名章,而应由现在实际的负责人签章。本刊法律顾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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