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债亦有合法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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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椽中.“避”债亦有合法时[J].当代建设,2002(3):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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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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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纲正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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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欠债还钱,似乎天经地义。但在特定场合、特定情况下,欠债不仅可以不还,而且还能得到法律支持。当然,这里所谓的“债”并非狭义的金钱之债,而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那么,债务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拒不履行债务,而且还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呢?———权利未发生的场合。当事人双方并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却产生了“债”的纠纷,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原因有三:一是合同尚未成立,并未形成合同之债。比如闻知甲校要盖教学楼,乙建筑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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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务人 不履行 权利 约定 合法 义务 当事人 欠债 法律支持 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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