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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公证若干问题探讨(下)
作者姓名:李全一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龙泉公证处
摘    要:五、信用委任可否公证信用委任。是指委任人委托他人.以他人之名义及为着他人的利益向债务人提供信用的契约。④如甲委托乙贷款给丙,乙是债权人.丙是债务人,如果丙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甲承担保证人的责任。我国现行法中尚无信用委任制度的规定。然而,实践中却存在与信用委任相近的企业委托贷款行为并申办公证的现象。

关 键 词:公证  委任制度  贷款行为  债务人  信用  他人  债权人  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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