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债权人基本程序权利——以新破产法为切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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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美芹.论债权人基本程序权利——以新破产法为切入点[J].法制与社会,2011(5):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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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美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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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信银行潍坊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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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破产法更为有利的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由于对债权人各项基本程序权利的界定不清晰,使其权益受损。从债权人的角度,本文试着论述了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知情权、质询权、表决权、监督权,并就各项权利如何清晰及提供什么样的保障措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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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权人 知情权 质询权 表决权 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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