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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利集团“陆虎”商标案引发的思考
引用本文:牛太升,陈桓,马赛,王立新,李海炅,唐明良.关于吉利集团“陆虎”商标案引发的思考[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5):87-96.
作者姓名:牛太升  陈桓  马赛  王立新  李海炅  唐明良
作者单位:1. 浙江省法学会2. 3. 杭州仲裁委员会4. 浙江省贸易促进委员会5.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6.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7.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2011年6月10日,浙江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在杭州专门就吉利“陆虎”商标案举行了研讨会。来自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科技法研究会、浙江省社科院等科研机构,杭州市仲裁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办事处、吉利集团等单位,以及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中国计量学院等多所高校的3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着“商标法热点问题研究以‘陆虎’商标案为例” 展开了深入的研讨,取得了丰硕成果。各位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本着维护法律正义,对吉利“陆虎”商标争议案提出了各自看法,观点各具匠心、百家争鸣,为保护中国企业合法商标权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可靠的实践依据。本刊收录、整理了有关专家、学者的观点,以飨读者,期望引起人们对相关问题的关注。

关 键 词:吉利  陆虎  商标  在先权利  证据规则  
收稿时间: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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