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充分发挥法医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
摘    要:根据法院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法医。”的规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一九八○年七月起配备了法医。在三年半的时间里,他们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克服各种困难,逐步开展了尸体解剖、活体检查、损伤程度评定、法医书证审查、物证复核、法医知识咨询和法医案例讨论等工作,并给审判人员讲解法医课和聘请外地法医学教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