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网络时代冲突法理论与规则的几点思考
引用本文:杜新丽.网络时代冲突法理论与规则的几点思考[J].比较法研究,2003(5).
作者姓名:杜新丽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摘    要:<正> 18世纪印刷技术的迅速发展,使作品可以借助书籍这种载体大范围地传播,版权制度亦应运而生。直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地域性特点,版权的国际保护较少涉及法律适用上的争议。《伯尔尼公约》规定了清楚的规则:(1)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不论是否出版,均应在公约的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公约最低要求所提供的保护,此即“作者国籍”标准;(2)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只要首先在某个成员国出版,也应当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公约提供的保护,此即“作品国籍”,亦称“地点标准”;(3)享有国民待遇的作者在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版权,均须依照“权利要求地法”而不是“作品来源地法”来保护,此即版权的独立性原则。由此可见不论是权利的取得,还是跨界保护时的法律适


Some Points about the Rules and Theory of Conflict Law in the Time of Internet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