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发言要把握和突出“4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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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在评议工作实践中体会到:评议发言要把握"四性"。一、指导思想的公正性。人大评议,主体是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目的是推动和促进被评者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评议必须始终体现公正性。评议者应牢牢把握评议工作的目的,珍惜并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忌有任何偏见和私欲,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则说了或说过了头。评议者对一个单位或一个人的评价可能因自身观点、评判能力、认识角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不尽一致,但一定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忌人云亦云。二、揭示问题的客观性。反映和揭示问题是评议发言的实质性内容。因为,只有恰如其份地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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