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失误抑或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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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柴自立 孔志 田力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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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柴自立,孔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田力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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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7年下半年,由于物价上涨,人民币贬值,在全国待业保险系统提出了待业保险金的储备如何增息、保值问题。1988年劳动部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文件规定:“对待业保险金的储备可采用多种形式保值,力争增值。但不可用于购买股票,风险投资及长期项目投资。用于短期可靠项目投资,必须有上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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