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无端拒绝村民建房申请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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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志勇,王辉.村委会无端拒绝村民建房申请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J].行政与法制,2002(5):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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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志勇 王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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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村村委会为加快村级道路建设,经研究决定,凡本村村民建新房必须交300元村级道路建设费,否则不予同意。2000年6月,该村村民陆某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照例要收300元道路建设费,村民陆某认为这是不合理收费,拒绝交纳。村支书大为不满,不同意其建房申请。陆某于是找到镇政府、县政府领导要求处理。有关领导告知村委会,其收费不合理,村委会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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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委员会 村民 建房申请 土地管理法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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