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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绑架杀人行为的刑法评判
作者姓名:徐玉华  钱青峰
作者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绑架杀人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分歧和争议,主要观点有三种,构成绑架罪,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构成犯罪。目前对该行为的解释性文件有三种,其观点和效力各异。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是行为不是罪名,按照正确的评判方法,认定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绑架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违背罪行法定原则。

关 键 词:刑事责任年龄  绑架杀  罪行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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