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制 依法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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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庭芬.健全法制 依法治国[J].理论月刊,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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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庭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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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是法制民主,强调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要依靠法律,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民主的基本含义是“人民的权力”,民主的本质是一种国家制度。但民主如果没有法律保障,人民的权力就缺乏实际操作性。只有把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在法律上确认“以法治国”的主体──人民,才能规定人民治理国家和保障自己权利的方式──“依法”,才能保证立法机关所立的“法”具有社会主义性质──人民的意志。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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