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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言法语——监督行政法制和监察专员制度
摘    要:监督行政法制(System of Supervision overAdministration)是指关于各类组织和个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实行监督的主体、内容、权限、方式、程序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监督行政法制的特征主要体现为:1.体现民主精神;2.体现法治精

关 键 词:监督行政法制  监察专员  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  立法监督  制度  行政公务人员  行政主体  主要体现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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