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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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昔阳县提出十种干部不能重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精神,确保建立一支善于攻坚克难、政治和技术素质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昔阳县委从实际出发,提出十种干部不能重用。一是年终考核不称职的干部不能重用,二是碌碌无为的干部不能重用,三是光说不干的干部不能重用,四是跑官要官的干部不能重用,五是拉山头、搞宗派的干部不能重用,六是没有群众基础的干部不能重用,七是社会形象差的干部不能重用,八是令不行、禁不止的干部不能重用,九是不廉洁的干部不能重用,十是因失职、渎职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干部不能重用。“十种干部不能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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