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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对起诉证明标准的思考
作者姓名:
肖志梅
作者单位: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摘 要:
我国刑诉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做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此可见,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在此,笔者对这一证明标准谈点自己的思考。
关 键 词:
证明标准
起诉
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
犯罪事实
刑事责任
审判管辖
人民法院
刑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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