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刚性”是这样炼成的——福建省“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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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志锋.监督“刚性”是这样炼成的——福建省“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综述[J].人民政坛,2010(12):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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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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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政坛》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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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两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已对近40个监督议题形成审议意见,以常委会的名义发函给承办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结并反馈。这些审议意见,相关单位是否进行了办理,效果怎样?10月26日下午,省法院党组会议室。省法院院长马新岚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如此规格的会议,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承办单位对审议意见的重视程度。监督法明确规定,"一府两院"应当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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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议意见 “一府两院” 福建省 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 综述 刚性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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