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刑事赔偿案的做法及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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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一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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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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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后,即1995年1月1日以来,我院共受理和办结应当由本院负责赔偿的案件3件3人。为了严肃、慎重、稳妥地办好这三起索赔案件,我们在工作中采取了“走三步棋”的办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是对请求人提出的请求事项进行审查判断,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审查的主要内容主要有这样几项:1、请求人递交的《刑事赔偿申请书》所载明的事项是否具体、详细、全面;2、请求人是否具备请求资格;3、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是否在法定时限内:4、请求人提供的,能够证明其(或受害人)应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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