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下班后在工作场所内因生产工具致死能否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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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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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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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简介:冯某系某木材公司的仓库保管员,主要负责登记台帐、制订材料采购计划、协助收发材料等工作。某木材公司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2008年5月5日上午8时左右,冯某被发现在材料仓库内堆放的货物前被一辆叉车的钢叉顶住背部,已死亡。公安机关鉴定为因胸、背部受到强烈挤压后引起挤压性窒息而死亡,并推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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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作场所 生产工具 工伤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 公安机关 认定 仓库 木材 社会保险 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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