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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他人出事故 车主须负连带责任
摘    要:正【案情】童某2015年7月买了一部小轿车,并为该车买了一份车辆损失险,保险期是2015年7月23日至2016年7月22日。2016年春节期间,童某的朋友罗某有事要向其借车,童某知道罗某没有驾照,但罗某说他会开车,于是就借给了他。罗某行驶到319国道时,为了超越前方车辆而发生了碰撞,造成对方人车都受到损伤的后果。经交警认定,罗某无证驾驶又违法超车应当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因此垫付了64000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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