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新三会”取代“老三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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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佟延成.不能用“新三会”取代“老三会”[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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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佟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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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组部党建研究所 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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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中,不少同志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了并且正在沿袭着“新三会”、“老三会”的提法,有的报刊也不时在新、老“三会”的命题下发表一些研讨文章、经验材料。更有同志认为,所谓妥善处理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就是理顺新、老“三会”之间的关系,所谓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关键是实现“老三会”向“新三会”的权力过渡,逐步以“新三会”取代“老三会”,等等。这些看法有失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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