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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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良.动产抵押若干法律问题探讨[J].中国司法,2003(5):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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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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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担保法》以及《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动产可用于抵押并可由动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登记以起到对抗第三人的作用。随着登记方法的明确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地采用动产抵押的方法担保主债权,而且也更易被抵押人所接受,因为相对于其他担保方式动产抵押有其优势。首先相对于保证担保,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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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产抵押 担保法 中国 公证机关 公证业务 抵押物 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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