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这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将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六类和多重残疾。肢体残疾是其中的一类,在制定肢体残疾标准时,我们遵循了下列原则:1.和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保持连续性。2.尽可能和《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简称ICF)接轨。3.和国内其他主要残疾评定标准尽可能联系。运用本次残疾人抽样调查肢体残疾标准时,应明确以下几点:1.有些人虽有残疾和功能障碍,但因残疾和功能障碍较轻(指未达到本次肢体残疾标准四级的),不纳入本次抽样调查的肢体残疾。2.本次肢体残疾标准只分四级,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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