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通过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充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是各同劳动法必有的一项制度内容。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密切相关,各国劳动法基本上都是通过对工作时间的严格规定,并辅以对特别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限定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我国劳动法对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也有明确规定,尤其对后者,更是规定了严格的实体条件、程序条件和工资报酬条件。但是这一规定在立法上存在漏洞和不严谨的地方,在操作中出现大量执行不严和规避法律的情况,更严重的是在法理上的矛盾,即严格执行这一规定会出现与立法意旨背道而行的荒谬结果。这些都表明我国延长工作时间的立法违背了现实经济发展规律,与实践相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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