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灰色收入”不能一删了之
作者姓名:吕志强
摘    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当舆论对此争议时,也要想到,倘若不删“规范灰色收入”,也令人忧虑。这是因为“灰色收入”一旦规范,就“认可”、就“合法”.久而久之难免泛滥成灾。

关 键 词:“灰色收入”  《政府工作报告》  非法收入  合法收入  过高收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