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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存款章程
摘    要:第一条外币存款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指定的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办理。第二条外币存款分为下列两种:(一)甲种外币存款,存款人可以;(1)将所存的外汇汇往或携往国外或港澳地区;(2)将所存的外汇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外汇牌价兑取人民币。(二)乙种外币存款,存款人可以:(1)将所存的外汇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外汇牌价兑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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