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院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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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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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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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现行的香港法院体系在现行的香港法院体系中,有地方法院、裁判法院、死因裁判法庭和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又分为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香港虽设有最高法院,但其审级并非最高,香港的终审法院是设在伦敦的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此外,还有土地审裁处、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及淫亵物品审裁处。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目前是香港的终审法院。由大法官(枢密院议长)、历任前枢密院议长以及来自现任或曾任高级司法职务的其他枢密院成员所组成。最高法院包括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两部分。上诉法院在香港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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