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长期坚守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核心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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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甘培忠,吴韬.论长期坚守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核心价值[J].法律适用,2014(6):9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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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甘培忠 吴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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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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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2013年完成的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基本上沿袭了法国、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近10多年来资本制度约束软化的路径。降低投资门槛,刺激经济活力,是资本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但因此也会在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制造了新的不平衡、不确定的困难场景。依据对我国诚信环境的认识和判断,我们应该选择长期坚守法定资本制的核心价值,及早启动公司法与证券法并行的新一轮修订,充分把握现实理性和科学态度,焊接断裂的公司交易安全链条,构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公司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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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资本制度改革 法定资本制 交易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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